普洱正格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民乐镇中心卫生院专项资金购买心脑血管救治站建设设备一批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云南
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EZC2024-J1-00522-PEZG-0003
项目名称:专项资金购买心脑血管救治站建设设备一批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万元):38.76
最高限价(万元):38.76
采购需求:专项资金购买心脑血管救治站建设设备一批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送至交货地点(安装调试期以具体合同签订时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1)专项资金购买心脑血管救治站建设设备一批: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供应商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备案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供应商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备案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备案证的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