潴龙河治理工程(高阳段)垃圾处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河北
【潴龙河治理工程(高阳段)垃圾处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潴龙河治理工程(高阳段)垃圾处理工程施工 已由 河北省水利厅 以 冀水审[2024]38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高阳县卓诚市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债和地方配套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高阳县卓诚市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保定市高阳县。 建设规模及内容:潴龙河左堤博士庄、崔家庄村段堤坡以及陈村分洪道南圈头、史家佐、周家辛庄、延福屯村段堤坡及近堤大坑的垃圾进行清运至具有正规消纳能力的处理厂进行消纳,将垃圾筛分后按照环保相关要求进行垃圾分类处置,保障不产生二次污染。 计划工期:1个月。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水利、环保等行业相关标准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全部施工内容。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经审计部门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5年1月1日以后新成立的企业可提供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银行基本账户证明材料);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网站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4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同时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自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任意1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2)施工负责人: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同时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自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任意1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施工负责人与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 (3)垃圾消纳负责人:投标人拟派垃圾消纳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同时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自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任意1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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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企业员工。(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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