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水电十一局轨道交通分局深圳地铁12号线二期土建一工区道路护栏采购项目竞价公告
广东
-深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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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公告
因中国电建水电十一局轨道交通分局深圳地铁12 号线二期土建一工区道路护栏采购项目需要,我司拟采用竞价采购方式进行下列货物的批量采购,请按以下要求于2025 年04 月25 日15 时00 分前将报价文件密封通过中国电建集中采购平台递交。
一、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POWERCHINA-0111013-250044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及标准 配置 | 数量 |
1 | 护栏 | 2016A款 路侧隔离护栏 | 1882米 |
2 | 护栏 | 2016B款路中隔离护栏 | 1090米 |
二、采购要求
1、本次竞价为整体采购,采用多轮(2 轮)报价方式,竞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细配置参数,报价包含货物价款、税金、包装费、保险费、运输费、过江过路过桥费、货物被允许用于工程前所需进行的试验、检验费用、售后服务费用,以及其他运抵至买方指定交货地点的一切费用。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2、交货期:最短交货期为收到订货计划后 15 天内。
3、交货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沙三路与帝堂路交叉口附近(中国水电十一局深圳地铁12 号线二期一工区项目施工现场)。
4、质量标准或要求:产品质量、规格和技术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详见图纸。
5、质保期:壹年。
6、供应商的资质要求:(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经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企业法人;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纳税人,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相应的生产资质,符合投标产品经营范围,具有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国家检验资质的第三方检验产品合格的检验报告等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 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3、供应商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供应商应具有类似工程的供货业绩(或注明工程类别),在近 2 年内的供货合同不少于 1 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在50 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5、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7、成交确定原则: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优。
8、经评定后,投标人应提供样品,(满足交通运输局、交警队验收标准)经样品确认后,封样样品为到货验收依据,项目对到货产品与样品进行比对,如到货产品质量与样品质量不一致时,直接进行退货处理,累计出现两次以上退货现象的,招标方将终止合同并没收其质保金,同时将其列入不合格供应商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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