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艺术职业学院校外学生公寓租赁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福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001]FJSH[GK]2025005
项目名称:福建艺术职业学院校外学生公寓租赁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2,936,000.00元
采购包1(校外学生公寓租赁):
采购包预算金额: 12,936,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2,936,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129,36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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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C21020000-房屋租赁服务 | 房屋租赁 | 3(年) | 否 | 详见采购文件 | 12,936,000.00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2025年8月20日前交付采购人使用。中标人未按交付时间向采购人交付房屋的,应按照中标金额0.5‰元每日的费用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与此条有冲突的以此条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投标人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投标人,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为本项目投标人代表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为本项目投标人代表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 不适用
节能产品: 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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