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上海金山区分公司2025年重客保电服务项目(第三次)询比公告
上海
中国铁塔上海金山区分公司2025年重客保电服务项目(第三次)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 采 购项目简 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中国铁塔上海金山区分公司 2025 年重客保电服务项目(第三次)( JSZB-2025-11943 )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预算: 80 万元(含税价)。
2.2 资金来源:采购人自筹。
2.3 采购内容:油机发电服务。(上海郊区 50KW 、 100KW 、 200KW 和 500KW 车载流动油机发电服务及 100KW 、 200KW 、 300KW 、 500W 、 600KW 和 1000KW 月租发电服务)。详见技术规范书。
序号 | 预算构成 | 不含税台班费(元/次)12小时以内 | 预估次数(次) | 车载油机不含税油料费(元/小时) | 重客保电长租油机不含税油料费(元/升)【根据《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车用汽、柴油价格的通知》的最新0号柴油价格实时调整】 | 预估数量(小时) | 预估数量(升) | 不含税金额(元) | 备注 |
---|---|---|---|---|---|---|---|---|---|
1 | 车载油机应急发电( 50KW ) | 1,327.00 | 9 | 133 | / | 90 | / | 23913 | 含发电机、配套线缆、调试、值守人员 |
2 | 车载油机应急发电( 100KW ) | 1,416.00 | 6 | 142 | / | 60 | / | 17016 | |
3 | 车载油机应急发电( 200KW ) | 1,770.00 | 3 | 230 | / | 28 | / | 11750 | |
4 | 车载油机应急发电( 300KW ) | 2,655.00 | 3 | 319 | / | 32 | / | 18173 | |
5 | 重客保电长租油机( 100KW,30 天起租) | 3,982.00 | 3 | / | 6.34 | / | 3000 | 30966 | 含发电机、配套线缆、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施工及值守人员、安全围栏 |
6 | 重客保电长租油机( 200KW,30 天起租) | 7,965.00 | 6 | / | 6.34 | / | 10000 | 111190 | |
7 | 重客保电长租油机( 300KW,30 天起租) | 11,947.00 | 6 | / | 6.34 | / | 15000 | 166782 | |
8 | 重客保电长租油机( 500KW,30 天起租) | 19,912.00 | 3 | / | 6.34 | / | 6000 | 97776 | |
9 | 重客保电长租油机( 600KW,30 天起租) | 23,894.00 | 2 | / | 6.34 | / | 6000 | 85828 | |
10 | 重客保电长租油机( 1000KW,30 天起租) | 39,823.00 | 2 | / | 6.34 | / | 10000 | 143046 | |
不含税总价预估(元): | 706440 | / | |||||||
注: 1 、重客保电长租油机油料费(元 / 升)的基准价:根据下单时间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中, 首页 / 政务公开 / 决策公开 / 政策文件 / 价格工作 / 价格管理( .html )中《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车用汽、柴油价格的通知》的最新 0 号柴油价格实时调整。各项报价数据按四舍五入最多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
2.4 标段划分:不划分。
2.5 成交人数量及份额: 1 个,份额 100% 。
2.6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8 年 6 月 30 日止。
2.7 服务区域:上海市。
2.8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折扣系数 100% ,应答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3. 应答人资格要求
3.1 应答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2 应答人须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4 本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
3.5 控股管理关系:
( 1 )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 2 )应答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 3 )应答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 / 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 / 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3.6 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5 )在最近三年内(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 6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7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8 )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 9 )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及上海市分公司】列入【全国 / 上海市】“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 10 )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及上海市分公司】列入投标同类产品“中国铁塔【全国 / 上海市】应答人黑名单”的。
3.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8 业绩要求: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应答人须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累计合同金额 80 万元及以上。
注:须提供证明材料(以上时间、金额以单项合同或订单或结算证明材料为准,须提供包括合同首页、签字页、金额页、标的页在内的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或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若为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 + 框架合同对应的订单或框架合同 + 框架合同对应的结算证明材料)。上述材料未提供或不完整将不予认可。
3.9 人员要求:本项目要求应答人须具备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电工作业(低压电工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至少 1 人、电工作业(高压电工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至少 1 人,人员不可以复用。
注:以上材料需提供身份证扫描件(或复印件)、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达到复审日期的需提供复审页或复审记录)、社保局出具的缴费期为应答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含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复印件。不提供或提供不完整或提供不符合要求视作未提供。
注:应答人不满足以上任一资格要求的,其应答将被否决。应答人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将否决其应答或取消其成交资格。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