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福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01]FJBYX[GK]2025001
项目名称: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980,800.00元
采购包1(农畜产品批发服 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 8,980,8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7,633,680.00元
投标保证金: 179,616.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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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C23130100-农畜产品批发服务 | 食材 | 1(年) | 否 | 2、投标人对本项目应配备有专门的人员并能做好分工负责,快速满足采购人的要求及提供沟通联系渠道,须配置专门的项目负责人。 3、投标人配备的车辆需满足食品保鲜要求,应满足全程保鲜要求,车况良好,配送车辆应经采购人同意提前备案。并根据本项目的需求和运动学校特点制定配送方案,至少在早上6:40之前送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4、投标人食材质量,安全保障及措施服务承诺须满足运动员提供食材丰富和安全性高的特点。 5、食材应提供非转机因食品,并不含有兴奋剂食品。对蔬菜类的食材供应应每天提供农药指标检查报告单,对肉类食材应提供屠宰场的合格检测报告单。投标人提供的不合格产品包含质量问题,短斤少量问题应满足采购方要求能及时做到退换货要求,并承诺具有全年无休,全天候供货和售后服务能力. 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或银行资信。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等。 7、价格方面:供货价格按永辉超市店(采购人单位附近门店)正常销售基准价格给予优惠。 | 8,980,800.00 | 批发业 |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所属行业为“批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有颁发新的食品方面许可证书的,应从其规定,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做出书面说明。;(2)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采购文件模板关于资格承诺函表述调整为:“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股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 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 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 不适用于本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