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2025年机关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广东
一、项目编号:ZCXX2025005 (招标文件编号:ZCXX2025005)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2025年机关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水径社区水径村穴地富2号厂房101
包组或产品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2025年机关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费率(%):82.0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需解锁 |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2025年机关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建文、徐睿、蔡美华、冯爱娟、黄红丹、林伟强、林仲凯。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规定标准执行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7.8175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深圳市深农厨房有限公司为中型企业,未提供 《分包意向协议》, 不满足本项目资格要求:(9)本项目允许分包,本项目预留部分份额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要求中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合同总额的3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60%(即不低于合同总额的 18%):(9.1)若投标人不分包,须自身为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9.2)若投标人分包的,分包承担主体不得再次分包,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格式自拟,需加盖投标人与各分包承担主体的公章,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的合同金额比例,要求由中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金额比例符合预留份额的比例要求),且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不通过资格性审查。
2 .供应商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情况表
供应商 | 是否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
深圳市绿色家园农产品有限公司 | √ |
深圳圳厨供应链有限公司 | √ |
深圳市悦悦农副产品有限公司 | √ |
深圳市绿鑫源农品有限公司 | √ 需解锁 |
广东灿城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 | √ |
深圳市绿色农产品有限公司 | √ |
宏鸿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 | √ |
望家欢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 | √ |
3.综合得分表
供应商 | 总分 | 名次
---|---|--- 需解锁 | 97.8937 | 1
深圳市绿鑫源农品有限公司 | 94.5000 | 2
深圳市悦悦农副产品有限公司 | 94.2143 | 3
广东灿城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 | 92.3826 | 4
望家欢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 | 88.1683 | 5
宏鸿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 | 86.3634 | 6
深圳市绿色农产品有限公司 | 85.2030 | 7
深圳市绿色家园农产品有限公司 | 82.9950 | 8
深圳圳厨供应链有限公司 | 67.7347 | 9
4.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html?contentId=1211037)所发布的质疑指引、质疑函模板填写质疑函并提交质疑材料。质疑材料现场提交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A座(深圳交易集团总部大楼)27楼。质疑咨询电话:需解锁、需解锁
5.因系统限制,本项目中标(成交)信息中的费率(%)显示为:82.0000000,实际中标供应商投标报价(1+综合服务费率)为:0.82。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地址:福田区沙嘴路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