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村干河魏楼段南岸整治工程采购公告
江苏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1202-HSTZ-C2025-0004
项目名称: 三村干河魏楼段南岸整治工程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36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招标控制价:363.795909万元,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88%(磋商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最高限价金额,否则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采购需求:
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12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属于建筑业,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按照采购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成交的,随成交公告一同公示。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响应供应商具备有效的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 资质,及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响应时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
2.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系已在供应商单位注册并具备有效的 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且无在建工程;(磋商时提供人员证书扫描件以及响应供应商为其缴纳的 2025 年 1 月 -2025 年 3 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同时提供无在建工程的承诺书);
3.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4.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此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响应供应商在《承诺函》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5. 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专职安全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 1 人。
6.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磋商:
7. 对申请人的其他要求:
①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②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③ 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5-06 09: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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