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秦皇岛市卫生监督所)旅游旺季医疗卫生服务保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A包C包中标公告
河北
一、项目编号: Z1303002501602001
二、项目名称: 秦皇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秦皇岛市卫生监督所)旅游旺季医疗卫生服务保障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供应商编码
---|---|--- 需解锁 |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通州)中关村科技园区通州园金桥科技产业基地景盛南四街15号63号楼二层 | 911101125906345475 需解锁 | 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中山东路466号新世纪钻石广场东号楼1716室 | 91130102MACDK33B7J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中标金额 | 下浮率 | 费率 | 优惠率 | 优惠产品简要描述信息 | 优惠价/入围价 需解锁 | 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内标等 | BePure等 | 25ug/ml,体积>1ml等 | 1 | 110148.19 | 110148.19 需解锁 | 高压蒸汽灭菌器等 | 致微等 | GR60EA等 | 1 | 224978.50 | 224978.5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罗永松(采购人代表)、白钰、李雪红、夏晓灵、刘秀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5020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等文件计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为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要求采购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书面政府采购合同签订; 2.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3.采购人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按合同约定履行; 4.合同签订后将电子版同时上传至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心完成中标人的保证金退还工作。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秦皇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秦皇岛市卫生监督所)
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燕山大街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