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农业开发建设集团第五建筑有限公司肇源县盐碱地综合利用试点项目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公开招标公告
黑龙江
-大庆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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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农业开发建设集团第五建筑有限公司肇源县盐碱
地综合利用试点项目工程施工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操作规则指引(试行)》及附录《公开招标、邀请招标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黑龙江省农业开发建设集团第五建筑有限公司肇源县盐碱地综合利用试点项目工程施工劳务分包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农业开发建设集团第五建筑有限公司肇源县盐碱地综合利用试点项目工程施工劳务分包
1.2 项目编号:0222FW20250897 (HTCL-ZB-255022)
1.3 采购内容:本项目土地平整 $445872\mathsf{m}3$ ,水田覆沙 $133200{\bmod{3}}$ ,移动泵车安装 20 套,强排站水机设备安装,电气设备及附件安装、信息化展示广场等施工范围内的施工劳务作业。
1.4 本项目施工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2024 年 12 月 26 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 年 6 月 30日,计划总工期554 日历天。劳务服务期:自本项目劳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工作任务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
1.5 服务地点:肇源县
1.6 采购预算:5667056 元
1.7 质量目标: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劳务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2.2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行为。(近三年指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之日起至开标当天在三年内);
(2)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至投标截止时间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4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2.5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4-22 17:002、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阅)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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