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数字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文化建设服务项目-磋商公告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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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数字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文化建设服务项目-磋商公告(招标编号:0615-2544020760317)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数字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文化建设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编号:0615-2544020760317),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招标人为天津市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数字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文化建设服务 。
招标内容与范围:数字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文化建设服务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天津市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数字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文化建设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天津市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数字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文化建设服务项目:
(1)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或2024年4月至今任意月份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所提供证明资料加盖公章。
(3)提供2024年4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的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缴的,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若法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并加盖公章(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若为被授权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须由法定代人签字或盖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文件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注:以上资格证明文件需加盖公章,响应文件中缺少以上任何一项或有不满足以上条款要求的,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4-24 17:00附件下载
天津市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数字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文化建设服务项目-磋商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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