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征市仪扬河以南水系排涝通道贯通整治工程监理标招标公告
江苏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仪征市仪扬河以南水系排涝通道贯通整治工程 已 由 《关于仪征市仪扬河以南水系排涝通道贯通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仪数投〔2025〕45号) 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自 仪征市财政统筹安排 , 项目法人为 仪征市水利综合服务中心 ,招标人为 仪征市水利综合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监理标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建设地点: 仪征市新城镇境内 。
2.2 项目总体建设内容 : 本次工程拟对 仪征市境内仪泗河(沙河~红旗河段)2.45km、健康路河1.12km、沙河(仪泗河以南段)2.15km、红旗河2.88km,工长共8.6km的河道进行整治,新建河道护岸共5.3km,拆建沿线建筑物2座、拆除建筑物2座、维修建筑物1座;本项目建筑物级别为4级。
工程总投资为: 约 3848.06 万元 。
工期: 351 日历天, 本工程计划于2025年5月15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开工通知为准),2026年4月30日前具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缺陷责任期另计)。
2.3 本合同项目监理范围: 本次招标的监理标为1个标段(合同编号:YZSXPL-2025-JL),对应 仪征市仪扬河以南水系排涝通道贯通整治工程 EPC 总承包(合同编号: YZSXPL-2025-EPC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工程进行施工监理及缺陷责任期服务 ;对应可研批复建设投资金额: 3180.27万元(含水保环保专项) ;相应可研批复监理费用估算金额: 68.63万元 。
2.4 本合同项目监理服务期限(含缺陷责任期 12 个月)共:716日历天(电子投标文件按716日历天填写)。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
(1)资质证书: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业绩要求: / 。
(3)财务要求: / 。
(4)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拟投入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利部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2025年1月-3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任意一月的社保证明 (已退休人员需提供相应的退休证明及聘任合同) 。
(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6)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
(7)其他要求: ①近5年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未因行贿犯罪记录被限制目前投标(须在“资格审查资料”之“承诺函”章节中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
②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资格审查资料”之“承诺函”章节中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3.4 本项目的EPC总承包(合同编号:YZSXPL-2025-EPC标段)联合体成员单位及其利益相关体,不得与该项目监理标(合同编号:YZSXPL-2025-JL)兼中,以EPC总承包优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