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昌—石区域2024-2025重污染天气应对效果跟踪评估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新疆
中标公示
一、项目编号: HHTD-DL-20251027
二、项目名称: “乌—昌—石”区域2024-2025重污染天气应对效果跟踪评估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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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需解锁 | 北京朝阳区洼里乡大羊坊8号 | 投标报价:939000(元) | 94.22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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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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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乌—昌—石”区域2024-2025重污染天气应对效果跟踪评估项目 | “乌—昌—石”区域2024-2025重污染天气应对效果跟踪评估项目 | 基于管理部门重污染天气应对相关政策,科学分析天山北坡区域2024—2025年秋冬季大气污染形势,评估各项治理和监管措施成效,量化减排和气象对大气污染的相对贡献,形成2024—2025年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应对效果跟踪评估月度、年度报告。 | 根据国家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有关要求,通过公开招标,择优确定1家专业第三方机构,承担乌—昌—石”区域2024-2025重污染天气应对效果跟踪评估项目工作。 | 自合同签订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 | 评估报告内容满足自治区相关管理部门要求,采用的污染源、气象数据真实可靠、有据可查,模拟、评估方法科学合理,报告结果客观准确,报告符合管理部门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春华,王雪丽,高屹,徐敏,苟新会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中标单位以中标金额为基准价格,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发改办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费。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14085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地 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科学一街4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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