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2026年龙华区信息安全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
-深圳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HADL2025000036 2.项目名称:2025-2026年龙华区信息安全服务项目 3.项目预算:4110000.00元 4.最高限价:4110000.00元 5.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需求(服务需求)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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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2026年龙华区信息安全服务项目 | 1 | 项 | 详见招标文件 |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非法人组织则提供主管部门颁发或批准成立的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如果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为分公司则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其所属集团(或总公司)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出具的授权函或承诺书,但只接受直接授权,不接受逐级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不接受同一集团(或总公司)授权两家或以上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接受集团(或总公司)与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形,该两家或以上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2.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 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并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相关信息)。 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分包: 5.1若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含牵头方)不多于1家,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项目的相应能力,均应当符合本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详见招标文件格式,需加盖联合体各方的公章,并在协议中明确牵头人、各方分工及权利义务等,并承诺联合体各方就项目向采购方承担连带责任),且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监狱企业声明函》。如为联合体投标,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的投标响应,以联合体牵头单位为准。 5.2若投标人分包的,分包承担主体不多于1家,且分包承担主体不得再次分包,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详见招标文件格式,需加盖投标人与各分包承担主体的公章),且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监狱企业声明函》。 6.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承接单位需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由供应商在《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监狱企业声明函》中作出声明)。
注: (1)“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以及市、区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渠道,具体以开标当日上述渠道的全部查询结果为准。 (2)供应商投标(上传投标文件)必须先行办理注册手续,具体请按照本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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