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利大街铁路拆除后新建体育公园项目(和平路-北二环)设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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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利大街铁路拆除后新建体育公园项目(和平路-北二环)设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胜利大街铁路拆除后新建体育公园项目(和平路-北二环)设计 已由 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 以 石行审投资〔2025】125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石家庄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石家庄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规模:项目主要在铁路拆除后的胜利大街(和平路-北二环)段沿线新建体育公园,总占地面积约为20.19万平方米,其中和平路至丰收路段西侧占地面积19.085万平方米,和平路至北二环东侧占地面积1.106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铁路拆除后新建健身步道、篮球场、羽毛球场、乒乓球场、园路、健身广场、小轮车场地、儿童活动场地、围墙、公厕、管理房、公园入口及标识、智慧体育健身设施、艺术廊架、露天剧场等配套服务设施,绿化种植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标识系统、铺装工程等;提升现有建筑立面、围墙、道路设施等; 2.1.2项目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石家庄市长安区胜利大街(和平路-北二环)段沿线; 2.1.3设计服务期限:30日历天; 2.1.4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
2.2招标范围: 本次设计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和施工图设计及后期技术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3.1.2 信誉要求: 开标当天在“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其他要求: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处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