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济宁海关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山东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NY-CG-2504-06
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济宁海关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5.36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5.36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济宁海关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5月-2025年12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具有相应服务能力;2、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应包含物业服务或物业管理等相关内容,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应具备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或公安机关核发的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备案证明;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等行政处罚);7、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8、供应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9、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评审小组通过“信用中国”查询);10、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①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②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③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1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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