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城市管理局商洛市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整体调试运行项目招标公告
陕西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J-2025-003
项目名称:商洛市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整体调试运行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477,644.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商洛市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整体调试运行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2,477,644.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2,477,644.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服务 | 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整体调试运行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477,644.00 | 2,477,644.00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三期90天,一期60天,二期60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商洛市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整体调试运行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8)《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2)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商洛市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整体调试运行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与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提供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及开标日期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投标人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7、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8、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提供书面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提供书面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书面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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