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交通职业学院2025年碎、小维修服务外包项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GDGP-2025-C-004 项目名称:天津交通职业学院2025年碎、小维修服务外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0.0万元 最高限价:180.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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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包 | 否 | 180 | 180 | 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修缮 | 天津交通职业学院2025年碎、小维修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二)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四)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1)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报告。(2)2024年度或2025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1)、(2)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即可。3.2024年度或2025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二)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新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三)供应商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四)本项目须配备项目经理1名,须具备: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2.由供应商任命并出具任命书(含不在其它施工现场任职证明)加盖公章。(五)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六)供应商须由磋商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磋商代表人授权书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材料。(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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