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所属污水处理厂2025—2026年度建构筑物设施零星维修维护项目(包3)
重庆
正在报名
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所属污水处理厂2025—2026年度建构筑物设施零星维修维护项目(包1、包2、包3、包4)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所属污水处理厂2025—2026年度建构筑物设施零星维修维护项目(包1、包2、包3、包4) (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所属污水处理厂 2025—2026年度建构筑物设施零星维修维护项目(包1、包2、包3、包4)
2.2项目范围 :招标人所属各污水处理厂建构筑物设施零星维修,包含但不限于厂区(厂外泵站)内道路、建筑物、车间、绿化带、管网(包括但不限于中水管、雨水管、污水管和自来水管等)、检查井和各工艺段构(建)筑物及附属设施,以及厂外污水管、检查井等的零星维修维护及整改服务, 不含一事一报项目, 具体工作内容由招标人确定 , 服务要求详见第五章。
2.3合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2.4具体分包情况及年度维修费控制额:
序号 | 分包名称 | 招标范围 | 地址 | 年度维修费控制额(万元) |
---|---|---|---|---|
1 | 包 1 | 涪陵江东污水处理厂 | 涪陵区涪清路 312 号 | 220.00 |
2 | 涪陵南沱污水处理厂 | 涪陵区南沱镇夏家村 | ||
3 | 涪陵白涛污水处理厂 | 涪陵区白涛镇小田溪陈家嘴 | ||
4 | 涪陵清溪污水处理厂 | 涪陵区清溪镇龙云寺 | ||
5 | 涪陵李渡污水处理厂 | 涪陵区李渡镇高岩口东路 55 号 | ||
6 | 丰都庙嘴污水处理厂 | 丰都县三合街道滨江东路 228 号 | 100.00 | |
7 | 丰都北岸污水处理厂 | 丰都县新城区下游方向的原绸厂 | ||
8 | 丰都包鸾污水处理厂 | 丰都县包鸾镇龙井村 | ||
9 | 丰都高镇污水处理厂 | 丰都县高镇金刚碑村 | ||
10 | 石柱污水处理厂 | 石柱县万安街道城南路 38 号 | 100.00 | |
11 | 石柱西沱污水处理厂 | 石柱县西沱镇江家槽 | ||
12 | 石柱沿溪污水处理厂 | 石柱县沿溪镇滨江社区 | ||
/ | 包1小计 | 420.00 | ||
13 | 包 2 | 酉阳污水处理厂 | 酉阳县钟多镇何家坝村杉树湾 | 60.00 |
14 | 秀山污水处理厂 | 秀山县中和街道迎凤路 285 号 | 60.00 | |
15 | 黔江盛黔污水处理厂 | 黔江区城东街道宝塔路 42 号 | 80.00 | |
16 | 黔江新城污水处理厂 | 黔江区正阳街道团结居委凉桥 | ||
17 | 彭水外河坝污水处理厂 | 彭水县汉葭街道外河坝街两江桥北桥头 | 80.00 | |
18 | 彭水徐家坝污水处理厂 | 彭水县绍庆街道临江居委 10 组 101 号 | ||
/ | 包2小计 | 280.00 | ||
19 | 包 3 | 綦江污水处理厂 | 綦江区文龙街道沙溪路城北大桥旁 | 100.00 |
20 | 南川城北污水处理厂 | 南川西城街道办事处新桥村二社曾家院子 | 100.00 | |
21 | 南川东城污水处理厂 | 南川区工业园区 | ||
22 | 武隆土坎污水处理厂 | 武隆土坎镇官滩村官滩租 140 号 | 60.00 | |
/ | 包3小计 | 260.00 | ||
23 | 包 4 | 李家沱污水处理厂 | 巴南李家沱街道西流沱 | 120.00 |
24 | 巴南鱼洞污水处理厂 | 巴南区袁家沱 4 号 | 170.00 | |
25 | 巴南木洞污水处理厂 | 巴南区木洞镇水沟街 82 号 | ||
26 | 巴南石龙污水处理厂 | 巴南区石龙镇大桥村 | 40.00 | |
27 | 巴南惠民污水处理厂 | 巴南区惠民街道晓春村 | ||
28 | 巴南忠兴污水处理厂 | 巴南区南彭街镇巨龙桥村 11 社 | ||
/ | 包4小计 | 330.00 | ||
/ | 合计 | 1290.00 |
注:(1) 本项目同一个投标人可以选择任意一个分包进行投标,也可以同时选择多个分包进行投标,但最多只能中标2个分包。当同一个投标人在超过2个分包中被评审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则按照包1、包2、包3、包4的顺序,确定其为前2个分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在其他分包中不再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按评审结果排序依次递补中标候选人。
( 2)投标人根据参投分包分别装作投标文件、分别填写投标文件中的项目名称,如下:
包 1项目名称: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所属污水处理厂2025—2026年度建构筑物设施零星维修维护项目(包1);
包 2项目名称: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所属污水处理厂2025—2026年度建构筑物设施零星维修维护项目(包2);
包 3项目名称: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所属污水处理厂2025—2026年度建构筑物设施零星维修维护项目(包3);
包 4项目名称: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所属污水处理厂2025—2026年度建构筑物设施零星维修维护项目(包4)。
2.5质量保证期(或称质保期):6个月,质量保修期以每个单独项目分别计算,以单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起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资格的法人企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3. 2 投标人还应在业绩、资金、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项内容。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