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天府新区人民医院2024年非挂网医用耗材项目(二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四川
-成都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01882025000028
项目名称:2024年非挂网医用耗材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233,899.98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配送时限:供应商接到采购人通知7日内送到医院指定地点。
采购包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配送时限:供应商接到采购人通知7日内送到医院指定地点。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采购包2: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若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承诺: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供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2)若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承诺:投标人若为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若为投标产品非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已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投标人除外)。。
采购包2:
(1)(1)若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承诺: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供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2)若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承诺:投标人若为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若为投标产品非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已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投标人除外)。
(3)若投标产品属于危险化学品的,投标人须具备并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4)投标人须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也可以提供第三方的相应的运输资质以及双方有效的委托合同;。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