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石河子市中心血站一次性血液采集耗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新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B8S[2025]62号
2.项目名称: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石河子市中心血站一次性血液采集耗材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元): 808300.00
4.最高限价(元): 808300.00
5.数量: 1批
6.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一次性血液采集耗材1批,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7.合同履约期限: 采购预算自行完毕为止。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兵财库[2023]29号文)第(八)条及关于完善《兵团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的通知(兵财函[2024]113号文),提供兵团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 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
(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 年第16号);
(5)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7)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转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兵财库〔2021〕7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产品属于药品时,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具备有效期内的《药品经营许可证》;供应商为生产厂商的,须具备有效期内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及《药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时,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供应商为生产厂商的,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同时提供产品的相关注册证明材料。
4.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供应商的信用行为:在资格审查阶段经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中之一。如有以上不良信用记录之一的,其投标无效。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4-28 09: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