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病毒性腹泻检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青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青海鼎誉竞磋(货物)2025-011
项目名称: 2025年病毒性腹泻检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650000.00
最高限价(元): /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2025年病毒性腹泻检测项目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65000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试剂耗材采购,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备注: /
合同履约期限: 按甲方需求分批次供货,一年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所投医疗器械产品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要求。
(2)若采购货物为一类医疗器械,投标供应商为生产商的,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并提供所投货物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投标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并提供所投货物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3)若采购货物为二类医疗器械,投标供应商为生产商的,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并提供所投货物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免于经营备案的除外),并提供所投货物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4)若采购货物为三类医疗器械,投标供应商为生产商的,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并提供所投货物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并提供所投货物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5)本次采购的进口产品须提供制造厂家或有授权权限的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产品授权书(且须提供该授权人具有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需能显示产品制造厂家对投标产品授权链条的完整性);
(6)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完整的信用信息和“”截图,信息生成时间和截图时间为磋商时间前10天内);
(7)各供应商可就本项目进行投标,但不得就所投内容进行拆分投标,所投内容必须完全响应磋商文件所列示内容;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9)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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