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环黄山松材线虫病防控工程-宣城市(绩溪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二包)(三次)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
安徽省环黄山松材线虫病防控工程-宣城市(绩溪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二包)(三次)成交 结果公告
一、 项目编号 : JXX-CG-XJ-202 5001
二、项目名称 : 安徽省环黄山松材线虫病防控工程 -宣城市(绩溪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二包)(三次)
三、 成交 信息
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包河区曙光新村 37幢401室
成交 金额: 伍拾伍万陆仟捌佰零壹元整 ( 556801.00 元)
评审报价: 伍拾伍万陆仟捌佰零壹元整 ( 556801.00 元)
四、 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载药无人机 品牌:极飞 规格型号: P150 pro 数量: 9台 单价: 49999 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 徐晓海 (组长)、 王雯君 、鲍长楠(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费按采购文件规定,以 成交 金额为计算基数,人民币 83 52 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 若相关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在工作时间内向需解锁或 绩溪县林业局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绩溪县徽山大道与经七路交叉口徽山大楼五楼,联系电话: 需解锁; 绩溪县华阳镇登源路 7号 ,联系电话: 需解锁 。若相关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绩溪县财政局提出投诉 。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绩溪县林业局
地 址:绩溪县华阳镇登源路 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