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街道万春花园等安置小区物业服务更正公告
安徽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WH15CG2025FW6012 ( 任务书编号 :JC34020720250155号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清水街道万春花园等安置小区物业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 2025年04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原文件 第四章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说明—本项目合同期限3年(1+1+1)。其中竹秀清苑三期首年服务期从合同约定的时间开始持续一个完整年度;万春花园芳园服务期从2025年7月1日开始;万春花园融园服务期从2025年12月7日开始(例如合同约定2025年5月1日开始,则竹秀清苑三期首年服务期为2025年5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万春花园芳园首年服务期为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万春花园融园首年服务期为2025年12月7日至2025年4月30日)。考核合格予以续签合同,续签合同皆为完整年度。首年具体费用按照实际服务期间结算(单个小区费用根据人数占比分配,竹秀清苑三期占28.24%,万春花园芳园44.71%,万春花园融园27.05%)。
更正为: 本项目合同期限 3年(1+1+1)。其中竹秀清苑三期首年服务期从合同约定的时间开始持续一个完整年度;万春花园芳园服务期从2025年7月1日开始;万春花园融园服务期从2025年12月7日开始(例如合同约定2025年5月1日开始,则竹秀清苑三期首年服务期为2025年5月1日至202 6 年 4月30日;万春花园芳园首年服务期为2025年7月1日至202 6 年 4月30日;万春花园融园首年服务期为2025年12月7日至202 6 年 4月30日)。考核合格予以续签合同,续签合同皆为完整年度。首年具体费用按照实际服务期间结算(单个小区费用根据人数占比分配,竹秀清苑三期占28.24%,万春花园芳园44.71%,万春花园融园27.05%)。
更正日期: 202 5 年 04 月 18 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文件其它内容不变。
2.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下载最新的答疑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政府清水街道办事处
地址:芜湖市鸠江区春江路 1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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