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安徽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czsjcg202504-020
项目名称:滁州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 258元/路/月,一年(12个月)6193300元,三年(36个月)18579900元
最高限价:综合单价最高限价为 258元/路/月,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购买 2000路公共安全视频监控服务,包括人员卡口、车辆卡口和全结构化等智能摄像机,平台相应增加视频、图片存储以及流媒体转发能力,扩容人像、车辆数据解析与算法分析能力并提供后台机房运行环境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三年( 36个月)(合同一签三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之规定,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若中小企业对此有质疑,可按以下渠道递交质疑:①以书面材料递交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处;②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在线异议、质疑和投诉操作手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同时具有《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③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④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的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具体行为类别及判定依据见“信用中国”查询的严重失信行为类别及判定依据)的;
⑤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⑥被列入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
⑦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单位和个人。
5.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4条信誉要求①-⑦项情形之一的,接受投标人参加本项目。
备注:第 4、5条按照“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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