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中心医院肿瘤防治中心第二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儿科)招标公告
陕西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CZD2025-ZB-0831-001
项目名称:肿瘤防治中心第二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儿科)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195,3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 新生儿有创呼吸机 、新生儿监护仪):
合同包预算金额: 1,625,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1,625,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医疗设备 | 新生儿有创呼吸机 、新生儿监护仪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1,625,000.00 | 1,625,000.00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至质保期结束
合同包2(新生儿无创呼吸机、肺功能测试系统、小儿有创等):
合同包预算金额: 1,8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1,85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2-1 | 其他医疗设备 | 新生儿无创呼吸机、肺功能测试系统、小儿有创等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1,850,000.00 | 1,850,000.00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至质保期结束
合同包3(婴儿培养箱(带蓝光)听力筛查仪、婴儿辐射保温台等):
合同包预算金额: 2,720,3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2,720,3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3-1 | 其他医疗设备 | 婴儿培养箱(带蓝光)听力筛查仪、婴儿辐射保温台等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2,720,300.00 | 2,720,300.00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至质保期结束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 新生儿有创呼吸机 、新生儿监护仪)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无,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合同包2(新生儿无创呼吸机、肺功能测试系统、小儿有创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无,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合同包3(婴儿培养箱(带蓝光)听力筛查仪、婴儿辐射保温台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无,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 新生儿有创呼吸机 、新生儿监护仪)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
3.2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合法授权人授权委托书; 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提供授权代表在本单位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3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经营范围内);投标人为制造厂家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生产范围内),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经营范围内);
3.4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围的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3.5投标产品属于进口产品须提供制造商授权书及相应的完整授权链;
3.6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7需向采购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合同包2(新生儿无创呼吸机、肺功能测试系统、小儿有创等)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
3.2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合法授权人授权委托书; 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提供授权代表在本单位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3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经营范围内);投标人为制造厂家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生产范围内),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经营范围内);
3.4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围的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3.5投标产品属于进口产品须提供制造商授权书及相应的完整授权链;
3.6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7需向采购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合同包3(婴儿培养箱(带蓝光)听力筛查仪、婴儿辐射保温台等)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
3.2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合法授权人授权委托书; 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提供授权代表在本单位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3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经营范围内);投标人为制造厂家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生产范围内),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经营范围内);
3.4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围的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3.5投标产品属于进口产品须提供制造商授权书及相应的完整授权链;
3.6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7需向采购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