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大丰区黄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一般固体废物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江苏
-盐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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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市
一、招标条件
本盐城市大丰区黄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一般固体废物处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6.75万元, 招标人为盐城大丰区黄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本项目为盐城市大丰区黄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一般固体废物处置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盐城市大丰区黄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一般固体废物处置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盐城市大丰区黄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一般固体废物处置项目: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 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且具有相关经营能力,近三年内没有严重违约和重大质量问题,未处手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1.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m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mww.cegp.gov.o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审查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1.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有提供优质服务的专业技术能力。
1.5投标人污泥处置点应具备有效的排污许可证或排污登记表或承诺中标后办理排污许可证或排污登记表。
1.6投标人须提供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批复文件或环境影响登记表及环保验收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若未取得环保验收,须提供书面承诺。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04-21 09:00到2025-04-27 18:00
书(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邮箱,以便及时联系,无法联系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负)营业执照、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等资料至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05-06 09:30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05-06 09:30开标地点:(大丰区黄海西路50号,佰仕大厦六楼)
七、其他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盐城市大丰区黄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一般固体废物处置项目。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合同预估金额:约16.75万元。
4.最高投标限价: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370元/吨(含税运)。
5.采购需求(简介):本项目为盐城市大丰区黄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一般固体废物处置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6.服务期:1年。
7.质量标准:相关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招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 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且具有相关经营能力,近三年内没有严重违约和重大质量问题,未处手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1.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m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mww.cegp.gov.o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审查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1.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有提供优质服务的专业技术能力。1.5投标人污泥处置点应具备有效的排污许可证或排污登记表或承诺中标后办理排污许可证或排污登记表。1.6投标人须提供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批复文件或环境影响登记表及环保验收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若未取得环保验收,须提供书面承诺。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4-27 18:00附件下载
盐城市大丰区黄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一般固体废物处置项目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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