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东海生态环境局食堂配送及餐饮服务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公告
江苏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700-XZBM-C2025-0007
项目名称: 连云港市东海生态环境局食堂配送及餐饮服务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6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60万元,报价超出预算金额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食堂配送及餐饮服务、人员工资等 ,具体详见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第(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采购文件格式。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第(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采购文件格式。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心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进行采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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