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森林草原防火无人机巡护结果公告
辽宁
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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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森林草原防火无人机巡护结果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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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写单位: | 需解锁 | 发布时间: | 2025-0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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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 、 项目编号 :JH25-210000-12269
二 、 项目名称:辽宁省森林草原防火无人机巡护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辽宁省森林草原防火无人机巡护
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三好街1号1101
中标(成交)金额:2,340,000(元)
评审总得分:96.59(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辽宁省森林草原防火无人机巡护
服务类
名称:辽宁省森林草原防火无人机巡护(C09029900其他林业服务)
服务范围:辽宁省行政区域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服务要求:1.资质要求:我公司具备测绘航空摄影甲级测绘资质,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 2.团队要求:拟投入持证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CAAC或AOPA或UTC)12人,并配备相应的巡视员及巡护保障车辆。(操控员证书、安全员信息及车辆证明材料附于投标文件中)。 3.飞行成果处理:包括巡护过程中产生的视频、航拍图片、正射影像、倾斜摄影数据等信息数据,每架次巡护服务应采用统一的命名规范,每个起飞架次均按飞行时间+位置+组别命名建立文件夹保存,视频和照片影像文件均按飞行时间顺序存放。 4.责任承担:本项目为服务采购项目,项目所需无人机、车辆、人员等由我公司提供,由此可能产生的无人机保险、损失及人员事故、第三方责任由我公司承担,人员的食宿、差旅、交通安全等与该项目有关的费用由我公司承担。 5.本项目服务产生的所有数据及成果归采购人。
服务时间:2025年森林防火期(2025年4月25日-2025年5月31日、2025年10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期间。(最终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何凤君、王锋、王建军、刘银凤、吕建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辽宁省森林草原防火无人机巡护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成交金额的1.5%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35,1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太原北街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