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精神病专科医院新院区精神卫生科普基地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云南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CZC2024-C2-00175-YNGX-0060
项目名称:临沧市精神病专科医院新院区精神卫生科普基地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119.274456
最高限价(万元):119.274456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自签订合同之日起90日历天内建设完成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不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注: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3%)(2)支持监狱企业政策: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执行。(3)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执行。(4)《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号)。(5)《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1)临沧市精神病专科医院新院区精神卫生科普基地建设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3%、大中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评审优惠比例:1%、大中企业向小微企业合同分包评审优惠比例:1%;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1)磋商申请人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派项目经理要求:须是磋商申请人的在职人员,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无在建(待建)项目(提供承诺),须注册在申请人本单位(提供有效的社保证明);(3)申请人须承诺近三年内未拖欠农民工工资,并对承诺的内容负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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