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煤集团赵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赵庄二号井直饮净水机维保成交候选人公示
山西
-长治市
山西晋煤集团赵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赵庄二号井直饮净水机维保成交候选人公示
(采购编号: JNC334-CG-250428101、SXMTZB2501F-283(F) )
公示开始时间: 2025-04-21 17:30 公示结束时间:2025-04-24 17:30
本山西晋煤集团赵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赵庄二号井直饮净水机维保(采购项目编号: JNC334-CG-250428101、SXMTZB2501F-283(F) ),经评审小组评审,确定 001山西晋煤集团赵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赵庄二号井直饮净水机维保的成交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审情况
001山西晋煤集团赵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赵庄二号井直饮净水机维保:
1、成交候选人基本情况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报价 | 质量 | 服务周期 /服务完成期限 |
|---|---|---|---|---|
| 1 | 需解锁 | 126012.8元 | 满足采购人及第五章采购需求中的要求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内 |
| 2 | 需解锁 | 134368元 | 符合 GB5749-2022生活饮用水国家标准,产水水质PPM控制在100 以内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内 |
2、成交候选人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
| 1 | 需解锁 | / | / |
| 2 | 需解锁 | / | / |
3、成交候选人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响应情况 |
|---|---|---|
| 1 | 需解锁 | 响应 |
| 2 | 需解锁 | 响应 |
二、否决情况
采购文件要求:第一章采购公告 3.2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具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近年指: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项目业绩指:净水机维修或保养业绩。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和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①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②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山西晋美科技有限公司所附 2项业绩证明材料均未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评标小组一致认为上述证明材料不满足资格评审,未通过初步评审,响应文件无效。
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山西上港科技有限公司所附 1项业绩未附合同协议书和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评标小组一致认为上述证明材料不满足资格评审,未通过初步评审,响应文件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