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巴塘中咱120万千瓦光伏项目计算机监控系统成套设备-招标公告
四川
-甘孜州
(招标编号: CHDTDZ111/17-SB-025 )
一、 招标条件
华电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巴塘中咱120万千瓦光伏项目计算机监控系统成套设备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金上(甘孜)电力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 业主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巴塘县中咱镇
2.2 项目规模: 1200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开始供货日期:2025年07月15日,到货日期:2025年08月31日(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1) 计算机监控系统成套设备 - 计算机监控系统 (CHDTDZ111/17-SB-02501): ( 1 )巴塘中咱 1 号升压站、 2 号升压站综合自动化系统及其附属设备,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升压站监控系统、光伏场区监控系统、时钟同步系统、电压并列装置、全站测控装置( 220kV 母线测控装置、 220kV 母联测控装置、 220kV 主变测控装置、 220kV 线路测控装置、公用测控装置、 35kV 母线测控装置等)、 35kV 保护测控装置等;( 2 )巴塘中咱 1 号、 2 号升压站 AGC/AVC 系统;( 3 )巴塘中咱 1 号、 2 号升压站光功率预测系统(含气象站);( 4 )微机五防系统;( 5 )完成上述设备的功能设计、制造、试验、配套、供货、检验、保险、包装、运输和现场开箱交接,并到现场进行安装指导、试验、试运行和验收、培训服务等;( 6 )必备的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计算机监控系统成套设备-计算机监控系统】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业绩要求: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至少2项500MW新能源场站或新能源基地项目综合自动化系统(含Ⅰ区、Ⅱ区)设计、制造及供货合同业绩(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上述提及的各种证照和资质业绩证明材料(清晰的复印件、扫描件)须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在开标时递交,若递交的材料不满足上述要求将视为存在重大偏差。关于是否存在消极事由的证明,优先提供行政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无此证明材料的,可自行出具相关承诺自证声明,对此未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的,如经评标发现存在相关消极事由,将视为不满足招标资格条件要求和弄虚作假而被否决投标。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