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坑村新建水圳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江西
中坑村新建水圳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坑村新建水圳项目 已由赣县区委农字【 2024 】 6 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省级衔接资金,招标人为赣州市赣县区长洛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施工中标人,就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 中坑村新建水圳项目
2.2 项目地址 : 赣州市赣县区长洛乡中坑村 ;
2.3 招标规模 : 本项目要约价为 783824.63 元,要约价即为中标价;
2.4 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 : 一个标段。
2.6 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 屋坳组灌溉水沟(高陂水坝至小陂万 30cm30cm 灌溉水沟 2000 米;枫树万组坝里高 30cm30cm 灌溉水沟 500 米;半岭排组竹山下 30cm30cm 灌溉水沟 500 米、 5050 灌溉水沟 50 米;洋角坪组 30cm30cm 灌溉水沟 450 米;西坑组 30cm30cm 灌溉水沟 300 米、蓄水水陂 5 米 2.5 米 1.2 米;砖坑组 30cm30cm 灌溉水沟 40 米(含路下暗管路面破碎修复 4 米 3.5 米);金刚山至田塅里组 40cm40cm 灌溉水沟 500 米;丰田排组 30cm30cm 灌溉水沟 220 米。 ( 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
2.7 质量要求 : 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等级及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 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 ①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A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②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 ( 不含临时 ) 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③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赣建人〔 2022 〕 5 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水利专业技术职称不予认可);
④拟派的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 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均应为本单位职工,提供以上人员的身份证扫描件及有效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开标前本企业连续 6 个月以上 ( 不含开标当月 ) 的社会保险证明 ( 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 6 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 ) 。
(6)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建项目,或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报名资料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 , 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6 个月以前办理的 , 否则按有在建项目认定。
(7) 投标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结果记录截图时间应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要求提供查询结果或经查询被“失信中国”网站列入失信主体的,作无效标处理。 ( 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
(8)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 , 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 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
( 9 )投标单位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含招标公告发布当天)前 36 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问题(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 10 )投标单位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含招标公告发布当天)前无被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本地区投标及公选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 11 )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
注:开标时以上材料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胶装成册,正本一份,副本3份,密封在一个密封袋内,否则不予受理。以上所有材料须真实有效,中标后若发中标单位提供了虚假材料,将被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保留向其主管部门投诉的权利。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获取文件的时间、地点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 2025 年 4 月 27 日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小额工程( ),并在交易系统中报名及获取相关资料。
5.开标时间、地点
5.1 开标时间 :2025 年 4 月 28 日上午 09 时 30 分,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授权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携带好本单位的上述有关资料到赣州市赣县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出席本次开标会。
5.2 开标地点 : 赣州市赣县区行政服务中心西塔三楼。
5.3 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持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签到,否则按自动弃权处理,该投标人不得参加开标会 :
6.开、定标程序
1 、开标会开始,宣布开标会纪律和开标会有关事项。
2 、按投标人签到顺序编号,投标人签到序号即为本次开标会序号。当投标人超过 30 家时,采用随机摇号方式抽取 30 个备选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超过 30 个的,所有投标人均作为备选投标人),不排序。未入围 30 的备选投标人全部退场。
3 、招标人从 30 家备选投标人中随机摇号抽取 15 个入围投标人(如备选投标人不足 15 个的 , 则全部入选),不排序。剩余的备选投标人作为候补投标人。
4 、查验 15 家入围投标人的投标资料,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为有效投标人 , 未响应的,其投标无效。出现无效投标人的,招标人在候补投标人中再随机摇号抽取并补足 15 个。
5 、有效的投标人少于 3 个时,招标人重新招标。
6 、招标人在有效投标人中随机抽取中标人,第一次随机抽取的编号所对应的投标人即为中标人。
7 、招标人当场宣布中标人。
8 、招标人宣布开标会结束。
7.有关说明
7.1 有关本次项目公告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小额工程上发布 ; 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有关补充材料。
7.2 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 :1 、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 ;2 、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7.3 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在施工阶段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期间,除不可抗力情况外,不得进行更换。若在不可抗力情况下因中标人的原因,要求更换三大员 (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 ) 的,必须上报招标人审批。
7.4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前,不得将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中标候选人公示后,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不得参与下一项目投标,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
7.5 中标后需按相关要求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并且实行农民工工资实名信息化管理,按月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如涉及违法违纪行为,发包人有权向相关部门通报并按规定依法处理。
7.6 拟投入本项目的相关人员不得为本单位以外的企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
7.7 本批次项目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的实施条件,调整实施范围或增减工程量,最终结算以实际施工工程量为准。
7.8 中标候选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重新招标。
7.9 若由于违规企业的行为导致本项目重新组织招标,招标过程中的损失由违规企业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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