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雁塔监狱防水摄像头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陕西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QX-2025-(017)
项目名称:防水摄像头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98,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所有货物的采购及安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防水摄像头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提供证明资料并进行电子签章;
(2)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供应商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提供证明资料并进行电子签章;
(3)法人提供经审计的2023或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或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提供证明资料并进行电子签章;
(4)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自身情况提供承诺书,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提供证明资料并进行电子签章;
(5)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其他组织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征、减征、零申报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提供证明资料并进行电子签章;
(6)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社会保障资金缴存证明资料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提供证明资料并进行电子签章;
(7)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提供证明资料并进行电子签章;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提供证明资料并进行电子签章;
(9)供应商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被授权人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提供证明资料并进行电子签章;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提供证明资料并进行电子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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