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化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硫酸钠盐)外委处置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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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江化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硫酸钠盐)外委处置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TCL-ZB-251085)
一、招标条件
本龙江化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硫酸钠盐)外委处置服务(招标项目编号:
HTCL-ZB-251085),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
为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黑龙江省龙江化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硫酸钠盐)外委处置服务采购,
包括:龙江化工硫酸钠盐月产 650-700 吨,截止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预估硫酸钠盐需外
委处置数量约为 15000 吨,具体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2.2 服务期: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止。
2.3 最高投标限价:硫酸钠盐外委处置服务费含税单价最高限价为 335.00 元/吨。履行
期限内预计处置 15000 吨,预计发生总金额为 502.5 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依法设立,提供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营
业执照。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一般工业废物处置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不低于 10000
吨/年,转移接收能力不低于 100 吨/日,服务范围包括硫酸钠盐的装卸、转移、贮存和处置
全过程,投标人须提供能合规处置硫酸钠盐的佐证材料(处置工艺说明或处置的环评或环评
批复)。
3.3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承诺或网站查询截图)。投标人在 2022 年 1 月 1 日至今,没有发生重
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及涉及影响合同执行的重大诉讼案件,没有发生因未履行合同、服务
质量问题等原因导致被起诉而产生法律纠纷,投标人须出具承诺说明,否则其投标被否决。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
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资格审查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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