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湖南株洲)数据中心110kV变电站设备扩容EPC总承包采购项目_招标公告
湖南
-株洲市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移动(湖南株洲)数据中心110kV变电站设备扩容EPC总承包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NYD20250500103;招标代理机构编号:TC259F08L),招标人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1 招标内容:本项目按项目招标。中国移动(湖南株洲)数据中心110kV变电站设备扩容EPC总承包服务,具体内容如下:(1)110KV变电站扩容以及变配电设计;(2)110KV变压器、开关柜及配电线缆安装调试;(3)相关土建配套及辅材供货、安装调试施工。1.2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履行完毕无争议为止(设计要求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和备案审查,施工要求在监理下达开工令之日起60天内完成外线引入施工和设备安装调试工作)1.3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选取1家中标供应商。1.4 投资计划金额:549.812202万元(不含税),其中,设计费71.17万元(不含税),建筑安装工程费478.642202万元(不含税)。1.5 本项目设置最高折扣率上限为100%,超出最高折扣率上限的投标报价将予以否决。包段产品名称产品单位需求数量标包1省本部及省会基建设计项1标包1外电施工(省本部及省会)项12、投标人资格要求2.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施工资质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1)住建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以上是指二级、一级)资质(或资质改革换证后的乙级及以上资质)(2)国家能源局(或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级别:承装类、承试类均达到三级及以上(以上是指二级、一级)资质(3)住建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资质应具备以下三者之一:(1)住建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住建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住建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或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或资质改革换证后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备注:(1)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截图);(2)由于目前住建部正在进行资质改革换证过渡阶段,新旧资质对应关系按照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的相关要求认定。2.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公告发布当日,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签订日期为准),类似项目业绩含税累计金额不低于300万元,类似项目: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施工项目(根据合同名称/合同内容等判断)。如投标单位为联合体,仅施工单位提供的业绩予以认可备注:(1)合同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关键页原件的扫描件,包含合同封面、合同金额页(标的物的单价敏感信息可屏蔽,有效结算总金额必须体现)、合同签字盖章页、采购内容页;(2)业绩证明材料:对于单项合同,每个合同需提供合同证明材料及一张发票证明材料(发票扫描件或发票照片或税务查询截图),单项合同证明材料及与之对应的发票证明材料缺一不可,未提供单项合同证明材料的不纳入类似项目业绩统计范围,未提供发票证明材料的业绩不计算该发票金额;对于框架合同,须提供框架合同证明材料、订单证明材料(订单扫描件/照片或全量审计定案表扫描件/照片或结算单据扫描件/照片)及发票证明材料(发票扫描件或发票照片或税务查询截图),框架合同证明材料、订单证明材料及一张发票证明材料缺一不可,未提供框架合同证明材料或订单证明材料的均不纳入类似项目业绩统计范围,未提供发票证明材料的业绩不计算该发票金额,一个框架合同及对应的所有采购订单(或审计定案表或结算单据)算一个合同。(3)业绩认定标准:业绩金额统一以合同金额或框架下订单累计金额为准;(4)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不同子公司的业绩不能互用;(5)合同或订单或审计定案表或结算单据等业绩资料排序需与《近年来类似项目业绩统计表》业绩列表顺序一致。投标人填报的业绩信息,如存在数据错误或数据重复、业绩信息与证明材料不匹配、证明材料缺漏、证明材料错乱排序、证明材料涉及到的评标相关信息不清晰致无法辨认等情况,可能会影响评标委员会准确评分。(6)若合同或订单或审计定案表或结算单据中涉及有非本次采购范围内的服务,请投标人将本次采购范围内的服务金额从合同中摘录出来,填写到《近年来类似项目业绩统计表》中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能区分投标产品和其他产品的将有可能不纳入统计范围。(7)扫描件如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或有缺损的或未提供有效合同签字盖章页的,均视为无效材料。(8)发票不可以是红冲、作废等异常状态,同时发票开具时间需在合同签订时间之后。2.3 人员要求:投标人至少应配备关键岗位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专职安全员1人。人员要求如下:(1)项目负责人具有住建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同时具有住建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专职安全员具有住建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投标人为联合体,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应为施工单位正式在岗员工。2.4投标人资格:投标人须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它组织经营证明。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处于存续或在业等正常状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经营证明(如是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授权证明)。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要求。2.5信誉要求:投标方及其法定代表人均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要求。以投标截止日招标人查询结果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核查网站:http://www.gsxt.gov.cn/index.htm);(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核查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3)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核查网站查询);(4)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核查网站。2.6关联关系: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所有联合体成员均需满足要求。同一联合体内成员之间可以存在控股理关系。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2.7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须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附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投标人需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同时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的分工(分工中明确承担施工/设计工作),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及比例;(2)联合体成员数量限制为两家,施工单位应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需满足招标文件初步评审标准中响应性评审要求;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3)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之后一并编入投标文件;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4)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承担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5)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签署投标文件,联合体牵头人的所有承诺均认为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和合同签订等牵头相关事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3、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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