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舒城县森林火灾应急能力建设项目(森林防火物资采购)(第二次)中标结果公告
安徽
六安市舒城县森林火灾应急能力建设项目(森林防火物资采购)(第二次) 中标结果公告
一 、 项目编号: FS34152320250045
二 、 项目名称: 六安市舒城县森林火灾应急能力建设项目(森林防火物资采购)(第二次)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 江苏省镇江高新区凤凰山路 16号
中标金额:人民币 叁佰陆拾玖万伍仟壹佰元整 ( 3695100 .00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超高速涡轮灭火机 、森林消防接力泵等 品牌: 林晟、林晟 等 规格型号: LSZB-WP40、LS-326G 等 数量: 20台、20套等 单价: 20000 元 /台、40000元/套等
五、 评审专家名单: 赵玉婕、孙业茂、王兴华、胡品华、高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2、收费金额:44646.1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 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 79.44分。
2、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 舒城县财政局提出投诉,地址:舒城县城关镇桃溪路 178号,联系电话:需解锁。
3、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 3)被质疑人名称;
(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必要的法律依据;
(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舒城县应急管理局
地 址:舒城县城关镇古城北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