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白莲坡乡村振兴产业园(江北怀远长三角产业合作区)基础设施项目(一期)招标公告1
安徽
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怀远县白莲坡乡村振兴产业园 ( 江北怀远长三角产业合作区 ) 基础设施项目(一期)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怀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 关于怀远县白莲坡乡村振兴产业园 ( 江北怀远长三角产业合作区 ) 基础设施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怀发改审批( 2023)30号
1.4 招标人: 怀远县农业农村局、怀远县白莲坡镇人民政府
1.5 项目业主: 怀远县农业农村局、怀远县白莲坡镇人民政府
1.6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7 项目出资比例: 100%
1.8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 本项目采用 “评定分离”方式组织招标活动。 )
1.9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 怀远县白莲坡乡村振兴产业园(江北怀远长三角产业合作区)基础设施项目(一期)
2.2 招标项目编号:BB2025HYGCZ028
2.3 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BB2025HYGCZ0281
2.5 建设地点: 怀远县白莲坡镇境内
2.6 建设规模: 本项目地点位于怀远县白莲坡镇境内,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 4栋生产车间,建筑面积为18194.2平方米;新建1栋办公楼,建筑面积为2287.84平方米;以及场区道路等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7 合同估算价:3498 . 821532 万元
2.8 计划工期: 18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 4栋生产车间,建筑面积为18194.2平方米;新建1栋办公楼,建筑面积为2287.84平方米;以及场区道路等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 其他: 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3.1.2 项目经理要求:
( 1)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
( 2)具备 住房和城乡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
( 3)其他要求: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或虽在其他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到岗履职。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 无 。
3.1.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 2020年1月1日 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项目经理具备 1个单项合同金额17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 业绩。
3.1.5 技术负责人要求: 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1.6 财务要求: 无
3.1.7 信誉要求: 无
3.1.8 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如下要求:
( 1)若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
( 2)若投标单位为联合体,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业绩、荣誉、人员等以牵头单位提供的材料作为评审依据。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无
3.4 每个投标人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
3.5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预留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 2011)300 号)规定执行。
( 1)若投标单位是中小微企业的,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2)若项目投标单位非中小微企业的,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承诺项目中标后,依据项目特征将项目中的部分工程依法分包给中小微企业(预留中标金额不少于40%金额非主体工程合法分包给中小型企业,并且预留金额中的70%金额非主体工程合法分包给小微型企业),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
( 3)中标后由招标人督促中标人执行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情况。本项目企业行业类型为:建筑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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