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城镇污水厂网一体化建设项目(一期)总承包(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湖北
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HBXS-202503SZ-004001001
一、招标概况
浠水县城镇污水厂网一体化建设项目(一期)总承包(EPC)于2025年03月28日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2025年04月21日在浠水2号开标室开标,并于2025年04月21日完成评标工作。 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浠水县城乡发展有限公司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 序 | 本标段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招标,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需解锁、需解锁、需解锁 |
| 投标报价 | |
| (元) | 164630552.6 |
| 质量(如有) | 设计质量:达到合格,设计成果文件须满足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审查标准;施工质量:达到合格,满足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及验收标准。 |
| 工期 | |
| (交货期、服务期) | 730日历天 |
| 项目负责人(如有) | |
| 姓名 | 李杜 |
| 证书名称 | 市政公用工程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证书编号 | 鄂1112022202306379 |
|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资格能力条件) |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如有) |
三、评标情况
| 评标情况资料 |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 |
|---|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5年04月23日至2025年04月25日(北京时间)。
五、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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