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雅安分公司2025年体验终端采购项目(第三次)询比公告
四川
-雅安市
第一章 招标公告
V1.0(2024)
本询比项目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雅安分公司2025年体验终端采购项目 (标段编号: SCBBFA20250321000211 ) ,采购人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雅安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为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本次采购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雅安分公司2025年体验终端采购,预估含税金额:499948元。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中国电信雅安分公司拟拓展体验终端渠道,方便政企客户业务体验。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书和服务要求”。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交付期限:供应商需在订单下达后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供对应终端设备。★
质量要求:★合格★,满足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中的相关要求。
服务地点:四川省雅安市内。
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划分2个份额,确定2名成交人,份额、金额划分如下:
成交人 份额 份额比例 预估含税金额(元)
第一成交人 份额1 60% 299968.80
第二成交人 份额2 40% 199979.20
| 序号 | 标包名称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
| 1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雅安分公司2025年体验终端采购项目 | 移动终端 | - | 52 | 订单下达后7个工作日内 | 订单下达后7个工作日内 |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2 本项目 不划分标包 。
1.3 本项目 设置最高响应限价 。 最高响应限价为100% 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本次询比 不接受 联合体响应。
2.1.4 本次询比 原则上不接受代理商响应,以下特殊情况除外:
(1)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的;(2)产品制造商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资本)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享有绝对控制权(最大或最多表决权)的企业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的。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本项目 本项目未要求: 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响应,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响应或再委托其它供应商响应;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 2022年04月30日 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0年04月30日 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0年04月30日 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2.3 产品资格要求:
2.3.1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 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3.2 产品 。
2.3.3 产品 产品供应商所提供的手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和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且均应在有效期内。
2.3.4 产品业绩要求: 有效业绩:供应商应具备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询比公告发布之日前类似(终端销售类)项目的有效业绩,有效业绩合同累计金额不低于20万元。
2.4 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
2.4.1 制造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4-25 23:59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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