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永福县人民法院办公区域与生活区域物理隔离工程(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广西
一、项目编号: GLZC2025-C2-990103-YZLZ
二、项目名称: 永福县人民法院办公区域与生活区域物理隔离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 1 | 报价:1054903.29(元) | 需解锁 | 桂林市永福县苏桥镇虹源路苏桥加油站东面汇鸿停车场后门(经开区) |
2.废标结果:
|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
| 1 | 永福县人民法院办公区域与生活区域物理隔离工程 | 永福县人民法院办公区域与生活区域物理隔离工程 | 新建框架结构生活区门卫室1座,建筑面积18.36㎡,新建办公区门卫室1座,建筑面积43.24㎡,对190米旧围墙维修改造,新建115.20米隔离围栏,迁移砍伐院内苗木,新建沥青道路建设744.59㎡,对办公区及生活区室外水电改造,新增院内绿化工程等,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自接到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监理单位发出开工令之日起45天(日历天)内 | 于学章 | 二级建造师(桂 24521210012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朱春春(自行抽取),徐璟(自行抽取),吕斌(第1分标采购人代表)(自行抽取)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按供应商须知正文第32.2条“代理服务费收费计算标准”中工程类收费标准计算(不足人民币6000元的,按6000元计)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10384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需解锁评审得分为91.00,排序第1;广西融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评审得分为77.25,排序第2;广西金洲建设有限公司评审得分为74.29,排序第3。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永福县人民法院
地 址: 广西桂林永福县永福镇五里桥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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