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财政局新港港口空气自动站部分设备维修并增加部分设备项目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公告
湖北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HJHS-2025-002
2、采购计划备案号: 新港园区财采计备[2025]C类010号
3、项目名称: 新港港口空气自动站部分设备维修并增加部分设备项目
4、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 45 (万元)
6、最高限价: 45 (万元)
7、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文件
8、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维修工作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 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文件政
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
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的标准,供应商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
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型企业)并对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足三年按公司成立时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 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 ” 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以采购代理机构评审当日现场查询为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 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文件政
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
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的标准,供应商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
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型企业)并对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允许转包、分包(提供相应书面承诺)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5-08 09: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