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专项工作-无人机技术服务结果公告
辽宁
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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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火专项工作-无人机技术服务结果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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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写单位: | 需解锁 | 发布时间: | 2025-0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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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 、 项目编号 :JH25-210100-02184
二 、 项目名称:森林防火专项工作-无人机技术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森林防火专项工作-无人机技术服务
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三好街1号1101
中标(成交)金额:640,000(元)
评审总得分:94.8(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森林防火专项工作-无人机技术服务
服务类
名称:森林防火专项工作-无人机技术服务(C99000000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森林火灾具有发生面广、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处置扑救较为困难的特点,森林火灾的发生在使森林资源受到重创的同时,还会使生态环境以及经济遭受严重的破坏和损失。通过提供无人机巡查、森林防火专题地图制图保障服务等森林防火技术服务,提升我市森林防火应急保障能力。
服务要求:★1、工作内容 (1)沈阳市森林防火工作 1)准备工作 根据沈阳市森林火险等级,经实地踏勘、试飞演练,确定无人机森林防火巡查线路,制定巡查计划,保障无人机森林防火工作有序进行。 2)无人机森林防火巡查 ①不少于24天的林缘带巡查; ②不少于50架次的重点区域无人机热红外监测巡查。 3)无人机宣讲及监测 在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等防火紧要期,对高森林火险等级点位及人员密集点位进行不少于9天的森林防火工作宣讲及无人机定点监测工作。 (2)森林防火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1)森林防火应急服务 依据森林防火预警部门下发的森林火险预警通知,开展不少于30天的森林防火应急前置保障工作,若发生森林火情,提供森林防火应急保障服务。 2)应急专题地图服务 编制森林防火工作用图不少于20幅。为森林防火应急指挥、调度工作提供专业精准的数据支撑。 ★2、数学基准 (1)平面系统: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2)高程基准:1985高程基准。 ★3、主要技术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2)《森林防火条例》 (3)《地图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64号) (4)CHZ 3002-2010 《无人机航摄系统技术要求》 (5)《辽宁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 (6)《沈阳市森林防火规划(2021-2025年)》 (7)《沈阳市森林防火实施办法》 ★其他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最新规程规范以及下发的最新政策文件。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执行行业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迟丹、辛福成、万萌、肖木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森林防火专项工作-无人机技术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改委2002[1980]号文件服务类规定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9,6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南四经街1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