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水电十四局西北工程公司齐河二期项目经理部沥青混凝土采购项目竞价公告
山东
-德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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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建水电十四局齐河二期项目经理部沥青混凝土采购项目
竞价采购文件
采 购 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采 购机构: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北工程公司
二○二五年四月中国·(西安)
竞价采购函
各报价单位:
因[POWERCHINA-0114007-250030]中国电建水电十四局西北工程公司齐河二期项目经理部沥青混凝土材料采购项目需要,我部拟采用竞价采购的方式进行下列物资的批量采购,请按以下要求于 2025 年 04 月25 日15 时00 分前将报价文件提交至平台。
一、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1 | 沥青混凝土 | SBS 改性 AC-13 | 吨 | 4500 |
注:竞价采购数量为工程量清单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询价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竞标数量发生偏差时,响应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中标人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如发包人(业主)需要对本标段施工中的材料进行甲供时,采购人无条件接收,双方已签订的合同相应终止,中标人应给予理解、接收,不得以此作为索赔依据。
二、采购要求
1、本次竞价采购为整体采购,采用两次竞价模式;竞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细参数,报价包含但不限于原材料、生产加工、装卸费、出厂检验试验费、采购保管费、运输、过路过桥费、车辆油料费及税金、保险费、利润等所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的一切费用。
2、质量及技术要求
沥青混凝土层结构采用 A 级 70 号道路石油沥青,SBS 改性,各种材料配合比需根据试验确定。沥青原材料应严格按照《公路工程沥青及沥青混合料试验规程》进行检验,沥青质量技术要求应满足《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F40-2004)中表4.2.1-2“道路石油沥青技术要求”的规定。具体质量技术要求见下表:
| 技术指标 | 70号A级石油沥青 | 试验方法 | |
| 针入度(25°C,100g,5s)(0.1mm) | 范图 | 60~80 | T 0604 |
| 针入度指数PI | 范围 | -1.5~+1.0 | T 0604 |
| 软化点R&B(°C) | 最小 | 46 | T 0606 |
| 10C延度,(cm) | 最小 | 20 | T 0605 |
| 15°C延度,(cm) | 最大 | 100 | T 0605 |
| 含蜡量(蒸法) | 最大 | 2.2(国产)/2.0(进口) | T 0615 |
| 闪点°C | 最小 | 260 | T 0611 |
| 溶解度,(%) | 最小 | 99.5 | T 0607 |
| TFOT(或RTFOT)后质最变化,(%) | 最大 | ±0.8 | T 0610(09) |
| 残窗针入度比 (25℃),(%> | 最小 | 61 | T 0604 |
| 残留延度(10℃).(cm) | 最小 | 6 | T 0605 |
2.2 粗集料
粗集料与沥青应具有良好的粘附性,表面层所用集料与沥青的粘附性不宜低于4 级。当粘附性达不到要求时,应通过掺入适量的消石灰、沥青混凝土或抗剥落剂等措施,提高粘附性等级及混合料的水稳定性。其它质量技术要求应符合《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表4.8.2 中一级公路的要求。
2.3 细集料
细集料宜采用玄武岩或石灰岩粉碎的机制砂,细集料应具有一定棱角性,洁净、干燥、无风化、无杂质,不含土,并有适量的颗粒级配,不得采用天然砂。其它质量技术要求应符合《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F40-2004)表4.9.2中一级公路的要求。
2.4 填料
矿粉必须采用石灰石等碱性石料磨细的石粉,不得使用酸性岩石等其他矿物的矿粉,矿粉应干燥、洁净、不成团块。若利用拌和机回收的石粉时,掺入比例不应大于 $25%$ 。其它质量技术要求应符合《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表。
2.5 沥青路面技术要求
沥青面层应具有平整、密实、抗滑、耐久的品质,并具有高温抗车辙、低温抗开裂,以及良好的抗水损害能力,路面性能应符合下表要求:
| 项目 | 目标值 | ||
| 普通沥青混合料 | SMA | ||
| 平整度 | 0<1.0mm | ||
| 抗滑性能 | 横向力系数SFC60≥50、构造深度TD≥0.50mm | ||
| 车试验动稳定度(次/mm) | ≥800 | >3000 | |
| 水稳定性 | 冻融劈裂试验劈裂强度比 | ≥75% | ≥80% |
| 浸水马歇尔试验残留稳定度 | ≥80% | ≥80% | |
| 低温弯曲试验破坏应变(μ) | >2000 | >2500 | |
2、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2.1 质量保证期:货物的质量保证期6 个月,自双方最终验收合格之日(如需:政府质量监督部门及其它检验部门检验的产品,还需政府相关部门检验合格)起计算,且质量保证期不能低于国家标准。
2.2 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投标人接到招标人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提供处理方案或指派专业人员到现场处理。招标人应为投标人提供必要的协助。
投标人未按上述约定提供质保服务的,买方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处理,相关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2.3 质量保证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若属于投标人责任的,其风险和费用将由投标人承担。
2.4 货物存在质量问题的,必须更换,质量保证期自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
3、采购货物的验收:
3.1 计量验收方式:
沥青混凝土以“吨”为单位进行计量。按买方授权人员实际验收合格的数量进行计量结算。资料检查:进场产品必须有国家认可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产品合格证,送货清单等资料。
3.2 交货日期:计划交货期为 2025 年 4 月至工程完工。按需方下达的供货计划分批交货,按实际供应合格的数量结算。实际供货时间可能与计划交货期存在差异,中标人(供方)不得因此向招标人(需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3.3 交货地点: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齐河二期项目经理部施工现场。
三、付款方式及结算
1、结算单价:合同执行期间综合交货单价计价公式为:综合交货单价(结算单价) $\c=$ 出厂价 $+$ 运杂费。
2、货款支付:本次采购不设预付款,按订单需求供货,乙方货物到达合同指定交货地点后到现场验收完成后中标人按月核对实际供货数量并办理结算,并按双方核对无误的结算单开具发票,买方收到发票后,结算月后支付当期结算款的 $95%$ ;剩余的 $5%$ 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6 个月)后 30 天内,扣除因材料质量问题而发生的保修费用后一次性支付,买方在收到发票前有权拒绝付款并顺延付款时间(报价人可提供其他更优惠付款条件)。
3、质保金:结算金额的 $5%$ 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6 个月)满后经使用方确认后一次性支付。
4、支付方式:采购人货款采用银行转账或不低于 1 年不超过 2 年的银行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产品支付;银行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产品包含但不限于:建行e 信通、招商银行(付款代理、招行云证)、平安银行付融通、电建保理(电建融信工行、电建融信农行、电建融信建行、保理公司)等,贴息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5、如因业主工程款支付滞后,导致项目部延期支付货款,投标人卖方应予以理解,双方应友好协商共同解决货款支付事宜。
结算:按照合同实际结算总价以双方依据本合同约定共同验收的实际合格供应量乘以本合同单价为准。
四、询比价函的获取
4.1 获取截止时间:2025-04-25 15:00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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