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智能建造技术应用虚拟仿真实训基地环境条件建设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吉林
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智能建造技术应用虚拟仿真实训基地环境条件建设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1 、磋商条件
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智能建造技术应用虚拟仿真实训基地环境条件建设服务项目 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 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 ,且已落实,现对此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编号:JLHY2025004;
2.2 项目名称: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智能建造技术应用虚拟仿真实训基地环境条件建设服务项目;
2.3 预算金额: 人民币 375020.00 元;
2.4 最高限价:人民币 375020.00 元 ( 招标人不接受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
2.5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6 磋商范围:根据学院的实际情况,需采购“智能建造技术应用虚拟仿真实训基地环境条件建设”项目所需软硬件一批。含:数字化教学套件、全息教学套件、智联教学设备、环境建设(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2.7. 供货期及服务期:本项目供货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供货;服务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为期12个月。
2.8.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9 服务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或者其他相关标准的合格要求;
2.10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
2.11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12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1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招标活动对于满足国家采购政策要求的投标人按照相关规定的扶持政策执行,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3.3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且有类似项目业绩。
3.4 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投标;
3.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6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的投标单位,拒绝其参与投标;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磋商文件发售及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04月22日至2025年04月28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报名并购买磋商文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购买标书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吉林市昌邑区望云北街51号)报名并购买磋商文件。
4.2 磋商文件每标段售价500元人民币/套(汇款时标注项目名称),售出不退。
4.3 标书款汇款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帐 号:0203011080004431;
开 户 行:吉林银行吉林北京路支行。
5. 响应文件的递交和开启时间、地点: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5年05月07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5.2 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 2025年05月07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5.3 地点:开标室(吉林市昌邑区望云北街51号)
5.4 逾期送达或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提交磋商文件前,需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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