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湖北传输局2025年低频共享后4/5G网络协同优化项目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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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湖北传输局2025年低频共享后4/5G网络协同优化项目(项目编号:HBXT-2025-10916),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湖北传输局,采购代理机构为。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湖北传输局2025年低频共享后4/5G网络协同优化项目。
1.2采购内容:针对各分公司低频共享后4/5G室外场景、800M复建室内区域、电联共近站区域4/5G网络的共享优化与协同调优等工作,集中组织相关专项优化工作,支撑指导各分公司顺利开展相关操作的实施,保障相关工作要求的顺利落实,以达到网络性能保持稳定、客户满意度提升、运营效益提升的目标,其他详见技术规范书。
1.3本项目划分四个标包:
标包一:华为设备区域共8403个小区,针对低频共享区域开展4/5G网络质量协同优化工作,主要包括对低频共享后4/5G室外场景、部分低频复建室内区域、电联并站区域共享站点进行优化、对连片共享及复建基站进行频率、TAC、PCI、4/5G邻区及天馈等进行专项优化,以达到网络性能保持稳定、客户满意度提升、运营效益提升的目标。
标包二:中兴设备区域共7503个小区,针对低频共享区域开展4/5G网络质量协同优化工作,主要包括对低频共享后4/5G室外场景、部分低频复建室内区域、电联并站区域共享站点进行优化、对连片共享及复建基站进行频率、TAC、PCI、4/5G邻区及天馈等进行专项优化,以达到网络性能保持稳定、客户满意度提升、运营效益提升的目标。
标包三:诺基亚设备区域共1293个小区,针对低频共享区域开展4/5G网络质量协同优化工作,主要包括对低频共享后4/5G室外场景、部分低频复建室内区域、电联并站区域共享站点进行优化、对连片共享及复建基站进行频率、TAC、PCI、4/5G邻区及天馈等进行专项优化,以达到网络性能保持稳定、客户满意度提升、运营效益提升的目标。
标包四:中信科设备区域共1926个小区,针对低频共享区域开展4/5G网络质量协同优化工作,主要包括对低频共享后4/5G室外场景、部分低频复建室内区域、电联并站区域共享站点进行优化、对连片共享及复建基站进行频率、TAC、PCI、4/5G邻区及天馈等进行专项优化,以达到网络性能保持稳定、客户满意度提升、运营效益提升的目标。
本项目允许供应商同时成交的标包个数为1个。
1.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
1.5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标包一最高响应不含税限价为112.04万元,标包二最高响应不含税限价为100.04万元,标包三最高响应不含税限价为17.24万元,标包四最高响应不含税限价为25.68万元,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2.供应商资格要求 (标包一、二、三、四)
2.1基本要求: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2业绩要求:供应商须具备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类似项目业绩(网络协同优化类)。业绩须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合同须提供关键页复印件(首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如提供框架协议,除需要提供框架协议外还必须提供相应的订单或其他证明材料,单项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协议以订单或其他证明材料时间为准。资料不全、评审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的不予认可。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2.4供应商能够或承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2.5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响应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2.6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2月1日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
的;(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2月1日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
准);(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2月1日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资格审查方法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
4.询比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4-25 17:00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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