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电信光模块(2025年)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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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为安徽电信光模块(2025年)集中采购项目,(招标编号:ZYT-20250411-026),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两年。
本次招标的预估规模、货物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详见本章1.2条。
1.2 本项目划分3个标包,具体标包划分如下:
标包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交货地点 |
标包1 | 光模块 | GE、10G、25G单纤双向光模块 | 201148只 | 安徽省全省范围 招标人指定地点 |
标包2 | 光模块 | 50G、100G单纤双向光模块 | 324只 | |
光模块 | 100G双纤双向光模块 | 390只 | ||
标包3 | CWDV彩光设 | CWD彩设112复用器,详见 | 4800套 | |
CWDMV彩光模 | 1附6425纤双向彩光模块,详见 | 28800只 |
注:上述采购数量为预估量
各标包中标人数量及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
标包 | 有效投标人 | 中标人数量 | 中标份额(按排名依次确定) |
标包1 | ≥7个 | 5个 | 30%;25%; 20%;15%;10% |
=6个 | 4个 | 40%;30%; 20%;10%; | |
=5个 | 3个 | 50%; 30%; 20% | |
=[3,4]个 | 2个 | 60%; 40% | |
标包2 | ≥4个 | 2个 | 60%;40% |
=[2,3]个 | 1个 | 100% | |
标包3 | ≥4个 | 2个 | 60%;40% |
=[2,3]个 | 1个 | 100% |
注:各标包按采购预估数量分配份额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包数为3个。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2.1预算金额:4365万元人民币(含税),其中标包1:3557 万元人民币(含税),标包2:201万元(含税),标包3:607万元人民币(含税
1.2.2交货期:投标人在订单发出之日起15日内将中标设备交货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1.2.3免费保修期:36个月,从验收证书签发之日起开始计算。
1.2.4质量要求:合格。
1.2.5技术要求: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及中国电信安徽公司的各项规范要求。
1.3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折扣的最高投标限价为10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须提供营业执照等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2.1.2业绩要求:
包1:投标人须具备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同类项目(光模块类)销售业绩,业绩累计含税金额不得低于350万元。
包2:投标人须具备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同类项目(50G及以上光模块类)销售业绩,业绩累计含税金额不得低于50
3:投标人须具备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同类项目(波分彩光设备类)销售业绩,业绩累计含税金额不得低于200万元。
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关键页须体现合同名称、采购内容、采购金额、甲乙方信息、签订日期或约定的合同生效日期、甲乙方盖章,时效以合同签订日期或约定的合同生效日期为准;如为框架协议,同时还须提供对应订单或结算单,订单或结算单须体现与框架协议的对应关系、采购内容、金额、甲乙方信息、日期、甲方盖章,时效及金额以订单或结算单为准。每份业绩合同至少提供一张发票(发票还须提供真伪证明材料,如税务局官网查询截图),发票的开具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并提供真伪证明材料,如税务局官网查询截图等。(原件备查)
2.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4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1.5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
2.1.6与投标人有投标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6月4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6月4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6月4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3.1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3.2投标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4评价检测
本次招标将对标包1和标包2的投标人进行评价检测,投标人应参加招标人组织的评价检测。评价检测项目不满足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的要求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评价检测项目如下:
序号 | 评价检测项目 |
1 | 边模抑制比 |
2 | 消光比 |
3 | 接收灵敏度 |
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8日17时30分2、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开放)附件下载
安徽电信光模块(2025年)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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