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晶集团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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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晶集团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2465-254010200071)
项目所在地区: 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 海晶集团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 天津长芦海晶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025-2026年度海晶集团建设工程项目(含维修项目)(具体项目由招标人视情况而定),包含但不限于项目所有建筑物、构筑物及工艺设备、管线等。本次招标选 $2$ 家单位提供造价咨询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海晶集团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包):(C1200005118000848)海晶集团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2)配备项目负责人 $^1$ 名,应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具有10 年及以上工程造价相关工作经验;且为投标人正式职工,投标人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任命书,任命书中须对其工作经验加以承诺(3)投标人须提供2023 年度或 2024 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4)投标人须提供2025年0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 $^1$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5)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的,须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不参加,由被受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的,须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与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2025年0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证明中参保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参保单位为投标人分公司的,视同为参保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6)投标人2022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网站截图)。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4-29 16:302、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阅)附件下载
海晶集团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