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公安局秦都分局安保巡逻机器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陕西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SCG-2025-001H
项目名称:安保巡逻机器人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49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咸阳市公安局秦都分局安保巡逻机器人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2,49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2,49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政法、消防、检测设备 | 货物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2,490,000.00 | 2,490,000.00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工作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咸阳市公安局秦都分局安保巡逻机器人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咸阳市公安局秦都分局安保巡逻机器人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需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开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招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社保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1日至招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1日至招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供应商提供在递交招标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6)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须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本次采购,若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包括未提供清单)的,则响应无效。
(7)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包括声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分包,投标人应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视为独立投标,不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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