秭归县沙镇溪镇2024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第二批(大柳线)磋商公告
湖北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420527202506000233
2、采购计划备案号: 420527-2025-00077
3、项目名称: 秭归县沙镇溪镇2024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 第二批(大柳线)
4、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 143.609628 (万元)
6、最高限价: 143.609628 (万元)
7、采购需求:
秭归县沙镇溪镇 2024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第二批(大柳线)位于秭归县沙镇溪镇。主要采购内容为挖除旧路面、拆除结构物、土石方开挖、路基碾压、M10浆砌片石挡土墙、水泥混凝土面板、水泥混凝土拦水带、钢筋混凝土圆管涵、混凝土护栏、波形梁钢护栏等。
8、合同履行期限: 12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 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供应商须是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具有足够资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专业类别为公路,且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 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总工须具备公路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专职安全员须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 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上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须为该供应商单位人员,且不得相互兼任,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在建项目;(5)供应商须对“拟派项目管理人员无在施项目的承诺书”作出响应,承诺书原件编入响应文件正本中。(6)为了切实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维护其合法权益(供应商须做出保证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4-28 23:59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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